廣州市衛生局原副局長邱春雷情婦二次受審,認為一審判刑過重
  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通訊員 馬英
  繼本月3日廣州市衛生局原副局長邱春雷涉嫌受賄受審後,前日,邱春雷的情婦曹淑君也在廣州市中院接受審判。這是她再一次站到被告席上,因為此前,她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一審認定行賄多人共520萬餘元,其中410萬元被認定為行賄給邱春雷,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。她的“80後”親戚王斌因為參與行賄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5年。兩人都認為判刑重了,於是提出上訴。
  副局長認她為“乾妹妹”
  曹淑君今年46歲,大學本科文化程度,齊耳的頭髮,微胖,個頭不高。前天,她戴著手銬出現在廣州市中院的法庭上。
  曹淑君是長沙市天科醫療設備貿易有限公司的股東,占股50%。她的另外一重身份則格外引人矚目——廣州市衛生局原副局長邱春雷的情婦。用她自己在法庭上的話來說就是:“我跟邱春雷是情侶關係。”
  早在2006年,曹淑君就在做醫療設備業務,後來通過廣州市計劃生育宣傳指導所原所長陳勇介紹,認識了邱春雷。曹淑君說,一開始她並不知道邱春雷的職務,直到後來才知道他是廣州市衛生局副局長。
  “80後”王斌是曹淑君的親戚,而他在法庭上表示,當時是曹淑君叫他到她的公司去上班的。“邱春雷經常去曹淑君家。”有時兼做曹淑君司機的王斌說。
  由於“跟邱春雷的關係很好”,曹淑君叫邱春雷帶她一起去吃飯。“因為愛情,所以(他)就帶我一起去吃飯”,曹淑君說,通過這種方式,她認識了增城、從化、花都三個衛生局的局長,為此還產生了一些業務往來。吃飯時,邱春雷在介紹曹淑君時說,曹是他的“乾妹妹”。
  向多人大施銀彈撈業務
  在曹淑君與邱春雷的感情之外,兩人還被指存在金錢往來。
  荔灣區法院一審查明,2004年至2013年間,曹淑君先後掛靠長沙市天科醫療設備貿易有限公司、廣州市華煒醫療設備有限公司、廣州禾豐實業有限公司等,從事醫療設備的銷售活動。期間,在其參與的多次醫療設備招投標過程中,為獲取招投標的內部信息、謀取不正當利益,多次實施行賄,向邱春雷賄送現金共人民幣410萬元,向花都區衛生局原局長朱啟軍賄送現金共計人民幣45萬元,向廣州市計劃生育宣傳指導所原所長陳勇賄送現金共人民幣41萬元。
  2011年至2013年間,曹淑君多次通過王斌實施行賄,向從化市良口醫院原院長陳明賄送現金共人民幣20萬元,向花都區衛生局原辦公室主任朱志寧賄送現金共人民幣12萬元。
  二審只承認向一人行賄
  荔灣區法院一審認定曹淑君、王斌構成行賄罪,其中王斌為從犯,對曹淑君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;對王斌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5年。
  不過,無論是對於檢方的指控,還是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,曹淑君和王斌都表示出了很大的異議。曹淑君認為她沒有行賄邱春雷。而邱春雷之前受審時也喊冤稱,此前認罪是被逼編造口供,他承認為情婦的公司在中標方面幫忙,但沒收情婦的巨額賄款。王斌前日也表示“一審判決量刑太重”。
  “我認罪,我只送過朱啟軍15萬元。一審判決我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量刑太重,我孩子未成年,父母有病,希望二審改判我緩刑,讓我早日回歸社會。”法庭上,曹淑君說。
  不過,出庭檢察員認為,一審判決法律適用正確,量刑適當,建議二審維持原判。
  目前,廣州市中院還沒有作出終審裁判。編輯:周匯楠  (原標題:情婦向多人施銀彈撈業務 攻陷廣州衛生局副局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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